在德國找工作很不容易,對德國人如此,對外國人更是嚴苛.有非常多的因素導致這樣的狀況:首先是,來自各個國家菁英增加了競爭難度,再來是德文並非兩三年就能學得流利(特別是對歐系語言不熟悉的國家),還有德國企業仍會傾向於僱用本國人.(註一)
申請德國工作,最基本的是履歷表,其他的先不談,今天想要聊聊我在找工作時讓我很頭痛的離職證明書.
德國履歷表要包含從高中以來的畢業證明、成績證明,最好有德文翻譯,如果沒有,就要看求職公司能不能接受英文履歷,當然這些資料都要到公家機關公證過.(註二)如果有工作經驗,就要附上離職證明.然而,我之前從來沒跟我工作過的公司要過這個東西,離職後幾年再回頭去要,以前的公司直接打槍,我也只好無奈的另尋他法.
幸運的,在德國也有打工的經驗,最近也在跟我打工的公司要離職證明.分析一下在德國要離職證明時要注意的事項.
首先,之前一直聽過中國朋友提過,有些工作不能夠要離職證明,這些不算在工作經歷裡面之類的德國都市傳說,我向一位德國人事專長的專家詢問過之後,他告訴我在德國,工作者有權利(如果不是黑工) 向資方要離職證明,無論時間的長短.(註三)而這件事情在德國無論在讀書或是找工作都同等重要.他說的這些話,對我來說就是一劑強心針,我就寫了信跟之前的公司要了離職證明書.
這個證明書裡面還有一些學問,公司如何描述在工作的每一個字,都說明了在工作上表現的優異.比如 sehr gut (非常好),gut (好),befriedigend(滿意),ausreichend(足夠),mangelhaft(差),unzureichend(未達預期).
雖然有這麼多的差異,但若在工作期間沒有重大疏失讓公司發函警告,離職公司都沒有權力寫任何負面的字眼在離職證明上.
當然,機車的德國人也很多,不是針對外國人,而是他們就是這麼機車.在要求離職證明時,很多人還是當沒聽到一樣,這時候就是要逼他們寫,一開始先柔性勸導,先寫信寫個兩三封,如果沒有開始每個星期打一次電話,再不給也就只好天天打電話煩.做這種事情在德國是很站得住腳的,因為我們有權利要這樣的文件,這也關乎我們的未來.
希望大家都能順利在德國找到好的未來!
註一:這非常能夠理解的原因,幾乎在每個國家都是如此,甚至在台灣這樣喜愛西方面孔的國家也是.資方雇用本國人可以免去很多麻煩,沒有語言跟文化的問題,也不需要幫外國人申請工作簽證.所以不要再歧視台灣那些當英文老師的外國人了,他們很多都是很有本事的.但也不需要過度禮遇他們.
註二:公正文件,就是將經過官方合格的機關/ 翻譯專家所翻譯過後的文件送至bürgeramt(有點類似台灣的戶政事務所之類的地方),讓他們確認這是原文沒有經過人為修改,蓋了章才能成立的文件.
註三:根據德國 § 630 Bürgerliches Gesetzbuch (BGB) 以及 § 109 Gewerbeordnung (GewO),兼職也可以要求離職證明.
參考網站:
http://www.minijob-zentrale.de/DE/0_Home/03_mj_in_privathaushalten/16_arbeitsrecht/node.html
http://arbeits-abc.de/formulierungen-im-arbeitszeugnis-und-ihre-bedeutung/
申請德國工作,最基本的是履歷表,其他的先不談,今天想要聊聊我在找工作時讓我很頭痛的離職證明書.
德國履歷表要包含從高中以來的畢業證明、成績證明,最好有德文翻譯,如果沒有,就要看求職公司能不能接受英文履歷,當然這些資料都要到公家機關公證過.(註二)如果有工作經驗,就要附上離職證明.然而,我之前從來沒跟我工作過的公司要過這個東西,離職後幾年再回頭去要,以前的公司直接打槍,我也只好無奈的另尋他法.
幸運的,在德國也有打工的經驗,最近也在跟我打工的公司要離職證明.分析一下在德國要離職證明時要注意的事項.
首先,之前一直聽過中國朋友提過,有些工作不能夠要離職證明,這些不算在工作經歷裡面之類的德國都市傳說,我向一位德國人事專長的專家詢問過之後,他告訴我在德國,工作者有權利(如果不是黑工) 向資方要離職證明,無論時間的長短.(註三)而這件事情在德國無論在讀書或是找工作都同等重要.他說的這些話,對我來說就是一劑強心針,我就寫了信跟之前的公司要了離職證明書.
這個證明書裡面還有一些學問,公司如何描述在工作的每一個字,都說明了在工作上表現的優異.比如 sehr gut (非常好),gut (好),befriedigend(滿意),ausreichend(足夠),mangelhaft(差),unzureichend(未達預期).
雖然有這麼多的差異,但若在工作期間沒有重大疏失讓公司發函警告,離職公司都沒有權力寫任何負面的字眼在離職證明上.
當然,機車的德國人也很多,不是針對外國人,而是他們就是這麼機車.在要求離職證明時,很多人還是當沒聽到一樣,這時候就是要逼他們寫,一開始先柔性勸導,先寫信寫個兩三封,如果沒有開始每個星期打一次電話,再不給也就只好天天打電話煩.做這種事情在德國是很站得住腳的,因為我們有權利要這樣的文件,這也關乎我們的未來.
希望大家都能順利在德國找到好的未來!
註一:這非常能夠理解的原因,幾乎在每個國家都是如此,甚至在台灣這樣喜愛西方面孔的國家也是.資方雇用本國人可以免去很多麻煩,沒有語言跟文化的問題,也不需要幫外國人申請工作簽證.所以不要再歧視台灣那些當英文老師的外國人了,他們很多都是很有本事的.但也不需要過度禮遇他們.
註二:公正文件,就是將經過官方合格的機關/ 翻譯專家所翻譯過後的文件送至bürgeramt(有點類似台灣的戶政事務所之類的地方),讓他們確認這是原文沒有經過人為修改,蓋了章才能成立的文件.
註三:根據德國 § 630 Bürgerliches Gesetzbuch (BGB) 以及 § 109 Gewerbeordnung (GewO),兼職也可以要求離職證明.
參考網站:
http://www.minijob-zentrale.de/DE/0_Home/03_mj_in_privathaushalten/16_arbeitsrecht/node.html
http://arbeits-abc.de/formulierungen-im-arbeitszeugnis-und-ihre-bedeutung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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